再任哪些私校职务要停发退休金?铨叙部报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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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4 21:03联合报 记者郑媁╱即时报导
年金改革7月上路后,铨叙部今公告“私立学校汇整表”,确认公务人员退抚法第77条规
定,有关退休公务员再任私立学校,应停止月退休金及停办优存的私校范围。据统计,全
国被列入的私立大专校院名册有113所,私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则有168所。相关表单已公
布在铨叙部全球资讯网(
https://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1240&Page=5738&Index=2 ),供人
事人员及退休人员上网查看。
公务人员年金改革知多少脸书专页指出,依照退抚法第77条及其施行细则第113条规定,
退休公务员再任“私立学校”职务,且每月支领薪酬总额超过法定基本工资者,应停发月
退休金并停办优惠存款。所称私立学校,系指依私立学校法规定经主管机关许可设立之国
内各级、各类私立学校。其范围由教育部提供并以国内私校为范围,不包含海外设立的私
立台商学校或私立侨校。
铨叙部公告的“私立学校汇整表”适用时间自107年7月1日退抚法施行日起适用;如于退
抚法106年8月9日公布前,已于表内私立学校再任者,自107年8月1日起适用。铨叙部表示
,未来如有新增或异动的学校,则自铨叙部公告之日起纳入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