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 想请教各位乡民
就是我上星期有去新北市底下的公所面试临时人员
在会议室面试完出来后 原本打电话通知面试的承办人就告知说
要自己看网站的最新讯息公告 然后如果有录取 他们也会电话通知
不过大概是几个星期......
因为我觉得这个期间有些久 而且其实有谈好其他机关可以去上班了
只是就工作内容性质来说比较喜欢公所这份工作
我是打算直接打电话去问承办人 如果有录取的话 我想先告知其他机关
我知道这样问很怪 而且搞不好承办人可能也不方便透露或根本还不知道
最后我比较好奇 以新北公所的人事行政模式
是先决定人选签上去 还是把全部人选列上去让长官决定后签下来
我个人觉得应该是前者 否则办面试好像没意义了(当然内定除外)
以上如果有更好的作法 还请不吝赐教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