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ki987 (kiki)》之铭言:
: 大家好,请问如果因公务业务而得到的赠品该如何处理ㄋ?
: 假如我因为处理公司的事,例如跟中华电信网络续约2年,而因为续约网络两年
: 得到了中华电信给的续约赠品(像是USB 随身碟、行动电源),像是这种东西,算是
: 公司的东西还是我可以自己收下?有点犹豫该如何处理,请各位解答。
政风小弟报告:
以你举的例子来说,与中华电信续约的是机关,所以可以理解为中华电信赠送物品的对象
是机关。如此一来,就不能自行收下。
以采购的角度看,中华电信赠送的物品像是厂商的回馈项目,对象一样是机关。可交给总
务列为机关的财产或是物品,之后以公务用的形式交保管人保管使用。
前面回文大大说公务油卡加油送的矿泉水,觉得是难题。按照上面提的标准似乎也不能收
,目前似乎没有因为加油站的矿泉水被贪污治罪条例起诉的案例,或许连检举达人也感觉
无违法之虞,而且在贪污治罪条例里面可能很难被认定是公有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