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
因为人生另有规划
打算在今年八月离职
对新修法的理解不知道正不正确
所以想在这里问问前辈
第一
我的年资只有4年初
是否在新旧法下
就“结清年资”所领的钱都没有差异?都只能领取个人拨缴基金本息
第二
所以如果在今年八月离职
在新法适用下
既然无法领取政府拨缴基金本息的情况下
有无保留年资只差在可否领取个人拨缴基金本息?
第三
如果我选择保留年资
将来如果回任公务员
年资不用重新计算?
第四
在新修法下公务人员年资可携
于退休时可并计?
所以总结来说
如果以“年资未满五年”要离职,而选择“保留年资”的人来说
新修法是否反而比较有利?
功课作的不多
怕对新法有错误认知
而影响自己权益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