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长姐您们好:
有一休假年资合并疑问想请教大家
分别在102年普考与106年高考三级上榜,
上班时间时程如下:
1.103/03/28到单位报到
2.103/07/28正式任用(有铨叙函)
3.103/12/31试用期满(有铨叙函)
4.106/12/22辞职(106年度考上高考三级)
5.106/12/22到新单位报到
6.目前预计4月下旬完成实务训练(含基础训)
因为离职前在高雄单位已服务满3年年资,
理当隔年即具有14天休假
但因106年度考上高考至新单位报到
想请问今年实务训练铨叙完成后,
将会有几天休假以及108年休假天数分别
会是多少?
因为查阅相关规定后仍具相当疑问
想请各位熟稔人事法规大大释疑,
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非常谢谢大家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