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本契约减价条文写扣契约金额100%罚600%的违约金
吓得小弟以为稽察条例重现江湖,想建议却也不能说“错”,何况也没函释或条文可以说服
对方。
请问各位前辈们订这条都是怎么订的呢?
作者:
bota (llll)
2017-11-15 13:04:00契约自由,...自己斟酌
作者:
wave1et (百分百殖利率)
2017-11-15 13:07:00开会决定吧
对方就是开会决定100%和600%的,只能说超酷的
工程会颁布的采购契约范本,针对减价收受部分条文为:“减价及违约金之总额,以该项目之契约价金为限。”如果超过契约价金且不合理,也许会算是采购行为错误态样(十)中的:契约条款违反公平合理原则
总额是指该项目的契约价金单价还是总金额呢?如果是总金额且金额大的话,扣1罚6也不容易到达契约价总金额,个人是还在比例问题打转啦我自己找到是复价了 = =
作者:
b852258 (Lion)
2017-11-15 18:25:00好像只剩下公平合理原则可以讨论了
作者:
Imuran (生而为人 我很抱歉)
2017-11-16 10:26:00上限是该项目在契约详细表的全部价金,其实蛮容易到的因为楼主是想说服对方,可以参考过往判例去建议比例减价大部份都是100%,罚款则1~500%都蛮常见不过一般操作上的问题都是差额计算比较容易有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