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排版,请见谅)
大家好,我今年有幸录取法院书记官。
不过目前还在大学研究所硕士就读中,
因为选填志愿顺序问题,
目前不倾向保留受训资格,
而是倾向研究所部分先休学一年,
进行受训,并等职位上工作熟悉后,
再申请研究所复学。
不过目前有疑问的事,
受训完成成为正式公务员后,
想申请研究所复学,
此时有公务人员训练进修法的适用吗?
或是会不会有什么规定,会限制不能在公家单位工作期间进行研究所复学呢?
由于目前查到的资料都是先担任公职后才考取研究所的情况,
所以不太确定能不能也适用到我的情况,
麻烦大家指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