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上的先进大家好,有个状况想请问一下
小弟有个同局但不同科室的朋友
他是约雇人员,四月多来的
因为他没办过工程采购,身上又背了四个工程还都延宕
甚至还在八月的时候有六件公文到期,被局内严重盯上
一直压力很大,在10/18号的时候他离职签呈局长签准,到11/1号办理离职
他事前就计画上周(10/24~10/28)的时候出国去玩
我很早前就有提醒他要早点请假,
不过他太晚请假了,20号周五下午的时候才请
然后是加班补修小时数去请假
因为他科长想要他事情做到一个段落并且业务交接好才走
所以没有准他的假 (但我不知道他的请假事由是写加班补修还是出国)
他也知道他没被准假,但还是出国了(毕竟机票饭店都订了)
10/24到10/27没来上班,
他离职跑了没,业务交接弄了没,职章缴了没都不知道
27号周五那天他们科长要以他 "旷职三日严重影响业务推动为由"
把他免职,并写了签呈送出去,
当天听到他们科沸沸扬扬在讲他旷职的事情
我才知道原来他根本没被准假
然后他人在国外谁找他,他也都不回就是了
请问如果他想补救这个状况,或是保卫自己立场的话? 他该怎么做?
虽然说这是他自己的事,但因为跟这个朋友私下算认识,
他在局内除了我之外只跟另外两个人会讲话,来半年了仍整个独来独往,
27出社会后到现在32,他都在公所当职务代理或临时人员,
基本上他会去的地方,几乎都是做公家单位才对...
上周还知道他之后想去投台北中央单位的约雇缺(还没上)
搞成这样不就害自己有个纪录了吗? 还是其实根本没差?
以后去别的公家单位面试不就容易印象不好
我自己是正职,但也只是个去年高考考上的菜鸟,
法规也有很多不懂,基于朋友上的关心,想帮他问问
是觉得他何必要在最后这一刻把事情搞成这样...?
谢谢各位的回复,第一次发文,有不周延的地方请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