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目前的考绩制度而言
想请教人事板友大大们
对于考绩升等如果说
"连5乙且分数是79的也能升一等"
这个条件合理吗?
会这样想是因为公部门里会拿乙等79分的
有很多是因为甲等名额不足或是新进人员或是该科室业务量少
然而考绩这东西真的很难完全公平
拿甲跟乙的差别除了那半个月奖金
影响更大的其实是升等的问题
就分发到业务量相对少的人来说
该单位业务其实就那些 只要有认真做好是否就不该剥夺他升等的权利
业务量比较大、比较辛苦的单位常拿甲升等快很合理
但是单位业务量较少却因此一直被打乙的人也有升等的权利
所以如果用比较多年的乙加上都要是79分来限制这样可行吗?
(毕竟问题比较严重的人通常不会打到79分)
让这些单位业务量较少但认真的承办人用比较长的时间来升等
却不会因为拿不到甲升不上去这样不知是否可行呢?
请前辈们指教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