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会议记录的决议请上级机关参采-公文写作?

楼主: iivvine (我是小蜜)   2017-08-13 05:55:18
市府主计处发了一份有关普查检讨的会议纪录
有很多项目的结论后面都是要主计总处参采
因为会议是公所的人去开的
所以承办把会议纪录的正本给公所
副本给主计总处(含附件)
我有跟市府承办反映,公文主旨只有写检送会议纪录乙份
说明和办法都没有写
发副本给主计处是要参采什么东西呀??
后来他才说最后会做报告书里面会有会议纪录的整理
这时才发正本给主计总处
刚刚查了一下公文的用语
主旨后面的用语应该要写“请鉴核”吗?
意为“报请上级了解兼有请示之意”
还是要写怎样的用词会比较好????
虽然通常没有什么效果,因为五年前应该都有写过请跳过报税期间
作者: mfhsieh2 (mfhsieh)   2017-08-13 08:14:00
公文的语气以对正本收文者为准。如果对不同对象有不同语气,应该用多稿发文。
作者: B123 (FAY)   2017-08-13 10:07:00
直接一文多稿就好
作者: ezmantalk (来练肖话)   2017-08-13 12:49:00
市府承办不就不跟你讲了现在发会议纪录副本给主计总处未来还要有报告正式陈给主计总处 所以他现在发的会议纪录 主计总也只会存掉 不太懂你的问题 主计总处只要市府正式陈的报告书拿来参采 会议纪录只是报告书的一部份 是有什么问题吗…检送纪录本来就主旨就好 公文不就要简浅明确送会议纪录是还说明什么 还要拟怎么办?
作者: sways05 (hi hi)   2017-08-13 18:59:00
应该没有这种用语
作者: ezmantalk (来练肖话)   2017-08-13 20:39:00
市府主计处发给主计总处 才可能会用鉴核 地方政府跟主计总处又没有上下隶属关系 用到鉴核有点怪吧…参采不是主计总处的要求或法规要求 就算你写再多也要看主计总处要不要采啊 先沟通别人也要作再发吧…这不是公文写什么就能解决的 总处的承办不想作一句录案存参俟法规修正时一并研议就拜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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