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主计处发了一份有关普查检讨的会议纪录
有很多项目的结论后面都是要主计总处参采
因为会议是公所的人去开的
所以承办把会议纪录的正本给公所
副本给主计总处(含附件)
我有跟市府承办反映,公文主旨只有写检送会议纪录乙份
说明和办法都没有写
发副本给主计处是要参采什么东西呀??
后来他才说最后会做报告书里面会有会议纪录的整理
这时才发正本给主计总处
刚刚查了一下公文的用语
主旨后面的用语应该要写“请鉴核”吗?
意为“报请上级了解兼有请示之意”
还是要写怎样的用词会比较好????
虽然通常没有什么效果,因为五年前应该都有写过请跳过报税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