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m211005 ()》之铭言:
: 1、学龄前补助系属重大给付事项,关
: 于人民重大权益事项应以"自治条例"订定,
: 而不得以自治规则订定,我的观点是对的
: 吗?
: 2、在尚无经费的前提下,有无更好的解决办
: 法,使长官知难而退,或是使整件事情顺利
: 解决呢?
: 先感谢版上各位前辈不吝指教
如果这是考试,参考答案大概会是这样:
给付行政事项原则上不受法律保留拘束,但根据释字第443号(层级化法律保留原则)指出,
如给付行政措施涉及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项者,仍有法律或法律授权之命令为依据之必要。
本案涉及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项,属于相对法律保留范畴,仍应有法律或法律授权之命令为
依据之必要。故本案似不应舍法规命令不用,而发布规范行政体系内部事项之行政规则为
之替代。
可惜老大只会跟你说:哩工虾,挖听谋。
所以还是翻一下预算法给你家老大看一下吧。依据预算法第54条第2款第1目,新兴资本支
出及新增计画,须俟本年度预算完成审议程序后始得动支。这个case很明显不符合同法第
88条规定的例外条件,所以也不可能“先行办理”滴。
那老大说,我不管,就是要让民众先申请,有钱了再执行,刻以吗?刻以吗?
.....如果话说到这个份上,县里财主单位又没有大人出来说句公道话,那就还是订个规
则吧,反正后面就加上一句话:
“本补助所需经费,于当年度相关预算项下支应,并得视经费额度调整。所编列之年度预
算被删除等不可归责之因素,致不足支应本补助相关费用时,得不再受理申请或即中止本
补助。”
规定大家都是这样写啦,但代表会硬是不让你追加预算,动二备金也一定被打枪,到时候
这个政治责任是要谁扛?你们家老大一定会双手一摊说这都是代表会的责任啊,他们不给
钱,我有什么办法。
可惜暴民这时候早就把你家电话打爆了,然后审计还要叫你写报告,追究为何明明在没有
法律授权、预算编列程序下仍然办理补助给付申请事宜,这些报告老大是不会帮你写的。
所以还是拜托县里的哪个大人好好劝一下你们家老大,别脑袋发热硬干代表会,反正明年
才要选举,要撒(买)钱(票)不用急着现在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