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引用的法条解释无误的话
多数的工友应该都会跳脚
因为领的钱变少了...(拍拍)
因为劳基法关于特休假的工资给薪方式
在第38条
...劳工之特别休假,因年度终结或契约终止而未休之日数,雇主应发给工资
。...
特休假工资
应该就是以 "月薪/30" 来折算
也没有现行休假超过14天还有600/日的情况了
因为加倍是要看情况
如第39条
"第三十六条所定之例假、休息日、第三十七条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条所
定之特别休假,工资应由雇主照给。雇主经征得劳工同意于休假日工作者
,工资应加倍发给。因季节性关系有赶工必要,经劳工或工会同意照常工
作者,亦同。"
再来就是
现行国旅卡补助是16000= 1143/天
问题是一般工友到顶薪水是30955 /30 = 1032/天
技术工友 33360 /30 = 1112/天
回归劳基法后领的都比国旅卡少
(会不会改天换工友去抗议要保留国旅卡XDD)
而今年两边都领的话
应该会被审计跟检调找去喝咖啡
※ 引述《cps001 (月~月~鸟)》之铭言:
: 行政院12.30函
: 各机关工友自107.1.1不再比照“公务人员休假改进措施”,
: 本年度仍继续比照,然不受14天强制休假之限制,
: 其应休未休毕之特休工资给付,应依劳动基准法规定办理。
: 也就是说,拜劳动基准法之赐,
: 明(107)年开始,工友等同取消国民旅游卡制度…
: 补个公文内容...
: http://i.imgur.com/2AGspgp.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