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爬文,但有些问题不太清楚,请教版上前辈
小弟104年录取普考,104年11月至台北市政府报到,
(因为之前当过职代,所以提早到105年3月合格实授)
因为想调回台中又去考105年普考,这次是增额录取,
所以直到105年12月底才到台中市政府报到,已有申请缩短实务训练
(应该是106年2月可以合格实授)
想要请教一下各位前辈,我106年的休假状况应该是下列哪一种情况
A.106年完全没有假
B.106年2月合格实授后,可以按比例有7乘(10/12)约6天
C.106年2月合格实授后,并计之前职代跟当兵年资(已购买),未满三年有7天假
D.以上皆非,再请各位指教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