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人事或懂法规的前辈:
100年10月21日高考初任人员报到
101年02月21日考试及格(先予试用)
101年08月21日合格实授
服役期间~之前有补缴退抚基金(俗称购买当兵年资)
折抵兵役96年10月22日~96年11月20日(30天)
真正服役96年11月21日~97年10月22日(11个月)
有关公务人员服务满6年~第7年开始休假天数为21天
Q:请教明年106年会有21天休假吗?(年资从哪个时间点起算?)
Q:要给单位人事什么资料或证明才有办法核算年资?
注:本单位人事仅兼办人事,非人事行政出身(且今年才第一次碰人事)
因为今天人事他跑来问我有关我休假年资的问题= ="
所以人事感觉也不是很懂,所以才上来版上问问专业的前辈^^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