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政府...
台湾有在作阿...
而且作了20年有了...
应该可以算是不错的范例
想想看 猜猜看... 答案是...
政府采购
民国86年87年为了加入WTO签订GPA 订出 政府采购法
里面就有关于资讯公开的规定(法律等级)
政府采购网 以个人名义申请帐号 也查的到历年的所有 开.决标公告
工程会甚至也整理所有函释建立搜寻网站...
可是 开放效果如何???
模糊的法律观念 误解的断章取义 故意的错误引导...
个人只能说 认为政府可以完全开放的想法 是很明显的不尊重专业
其后果只是 造成另一种民粹式的崩坏...
好吧 就像个人觉得1999 是一种很畸形的方式...
最早的市长有约还算是比较负责任一点的政策
(政务官您要选票 就自己跳出来承担根据民意下命令的政治后果
而不是把民意要求丢给受依法行政拘束的事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