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前辈:
89年11月到90年12月曾在公务机关任职务代理人,
之后91年12月考上后开始在A机任公职。
92年休假1天,
93年休假7天,此年检附职代服务证明申请休假年资合并,
故94年休假14天。(此部份应该没错吧?)
之后到B机关(现职机关)休假97年21天,100年28天,到今年应为30天,
今年年初曾上系统确认为30天,但今天突然又变成28天。
去电人事询问并告知本人有合并休假年资,但人事回复履历系统中并没有任职务代理人的资料。
在A机关时人事请我检附资料后就合并计算休假,结果现在B机关人事坚持履历系统中没有他就不承认这件事,
而我从96年开始就在现职机关任职,其间经过2次休假调整也都没问题....
先请问大家我的休假是否有算错?
若没算错,我要如何争取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