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lodnet (冰晶雪花)》之铭言:
: 1.陈核的第一个主管不满意,批稿后退回重改。
: 过了,但是再上一层的主管,又觉得那里不好,再批。
: 又回到了起点重头再来。
这很正常,久了就习惯了。
: 2.也许小弟太死读书了吧。
: 因为机关有时候要发上行文,甚至上级机关是没有隶属关系的上行机关。
: 以前念书跑补习班时的,喔喔!大、钧、贵用的很顺手。
钧大贵贵是用在称呼对方时用,要提到其他机关单位时并不太适用。
: 所以有时候上级机关转发其他上级机关的文的时候,拟办事项也很常会套
: 用这样的模式…
: 但实务上却常常会变成,到底要不要写全衔的问号…
: 比如说:案系内政部XX署函转OOOOOOO
对外的稿为求尊重,在提到其他机关单位时要用全衔,
如果会提到同个机关单位很多次时,为求简文,会在第一次提到时,
后面括号(以下简称○○○)。
内部的签则没有限制,只要让会看这份公文的人看得懂就好。
: 3.也许小弟的用语与语法还没有办法活用
: 有时候某篇文写便签会其他单位会办后必须送回。
: 某天主管批改了文,出现了两个从来没看过的字
: EX.惠请协助填具XX表后“迳掷”本室
迳是直接,掷是丢,这句口语的意思就是。请你填表完后直接丢到本室来。
所以就像其他网友说的,这是自表谦虚的用法(你用好丢给我就可以了)。
但是这边个人觉得用迳有点多余,因为文书传递本来就不用对方同意,
用了迳,好像是叫对方填完表立刻送回,不许担搁了的意思。
通常我会用掷还或掷回,比较有那种拜托你填完表要还我哦的感觉。
另外惠请是常见的错误用法,在语法是不通的,(不通的原因请自行google)
正确的用法是用:敬请(请惠予)协助…。
: 4.有些前案,那样子写是OK且已决行
: 所以小弟遇到类似案子要拟签或是相关拟办事项
: 正所谓依样画葫芦是最好的致敬,且也是例行公事(也许是每半年周期的例行公事)
: BUT,主管有点意见,请我附上前案供参
: 我印出来了前案的签稿、但还是会免不了被改了几段用语、改改几个字后回来
: 小弟难免有时会浮现问号:以前这样的文可以,为什么现在这样不行呢?
例稿也在改是有点烦,但这并没有什么错,
毕竟做人做事本来就是精益求精,不该因循苟且,主管爱修就给他去修嘛
而且久了你就会发现,爱改你公文的长官,并不是真的那么讨厌,甚至有时还很不错,
真正讨厌的是不帮你改,只写了若干空泛意见就把文退回给你,
要你凭空再重拟的长官,如果这时没人能帮你,那才真的是叫天不灵,叫地不应勒。
写公文其实没什么标准答案,官大学问大,
多看多学,不要怕被指教才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