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的太太目前任职于学校(非老师),有一个小朋友去年9月出生
上班地点离居住地需跨县市,所以每天上下班须仰赖高铁,如果依
正常下班时间赶不上最近班次然后下一班又要等一个小时,最近得
知性平法规定家有三岁以下小孩可以申请提早半小时上下班,口头
询问过部门主管以及校长皆获同意可是正式上签时,人事单位主管
有意见,他的理由是那是如果每个人都有问题来申请,那我管理上
会有困难,感觉上就是怕事情变多,请问各位大大有什么看法可以
帮帮小弟,看老婆每天早上六点起床赶车,到家都已经晚上七点多
了又要照顾小孩体力早已不胜负荷,难道真要走到申诉这一步吗?
如果是的话要跟哪个单位做申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