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地特绑约期限内参加高考

楼主: lifestream (咪路猫与黑黑兔)   2016-10-17 19:41:03
※ 引述《Scardy (海蜘蛛)》之铭言:
: 大家好 不知道这个问题能不能在这提问
: 不行的话还请包涵
: 在下100年地特三等上榜 101年分发到地方政府(高雄市)
: 听我们人事说
: 在绑约6年期间内 如果我去参加高考考上了
: 而考上的分发单位不在高雄市
: 如果我要去新单位的话
: 我的年资就不能衔接了
大叔我就是,我是93地特北区三等,96年高考上榜
那时候人事法规没搞懂,自己解读误解“三年同单位/三年同区”的意思
所以计算高考名次再高,也只能填“北区的预估缺”,把报到日拉到97年5月
唯一能满足的是“北县府”(后来的NT府)
志愿放榜时,很多人还以为填缺的脑袋坏掉了,其实大叔只是舍不得7等降6等
用这个方法分发的,视同“调任”,所以不需要用“高考资格”铨叙,新单位会继续
用“地特三等考试资格”铨叙,如果你和人事说“坚持要以高考资格铨叙”
似乎一样会回到6等
所以97年大叔又考上一次高考,因为职系不同,哪次就没有去报到了
因为人事还在帮我向铨叙部申请“96年高考”这个位置的铨叙函(我只有派令)
他不知道我去97年高考不同职系不同单位报到,会不会还受地特的限制
(因为我的铨叙依据,是地特,而不是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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