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进,想请教有关育婴留停的一些问题
因为研究了一下板上的文章,发现停职及复职的时间点很重要,
因此有了一个很投机的想法。
我明年年休有21天了,小孩预产期在明年2月,
预计把5天陪产假+21天年休+补休一次放完,外加想请育婴留停总共要休4个月左右
问过我们家人事,如果从4/2留停到5/29(4月上1天班,5月上1天班)
人事表示明年的年休及年终都不影响,一样有算上班12个月,
但是年终考绩就会变成另予考绩
(但人事说如果是跨年度留停,例如12/2留停到隔年1/30)就不影响,可以有年终考绩
人事还表示,就算我从4/2留停4/30,一样没有年终考绩,
说我这样有将近1个月没上班,还能有年终考绩很奇怪
但就我认知在职是以月计算,不是按日计算,我每个月都有在职
起初地特录取,在7/31合格实授,当年度在职5个月又1日,就有另予考绩
但为何这样请就没年终考绩,觉得有点疑惑,
我家人事询问上层人事的意见后表示就是没有全考,但没说明是依据哪个法条规定的
我知道有点投机,但如果没任何影响还是想请(单位人力OK,请假没问题的)
希望前辈们能提供一点意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