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关于产假产前假请休假

楼主: nnz938 (阿祥)   2016-07-26 10:42:42
各位好,
针对产前假与休假的问题小弟写信到铨叙部询问,问的主题是 主管有没有准否产前假与病假的权力。问题如下:
依照性别工作平等法第二条第二项本法于公务人员、教育人员及军职人员,亦适用之。
“第二十一条(雇主不得拒绝之情形)受雇者依前七条之规定为请求时,雇主不得拒绝。
受雇者为前项之请求时,雇主不得视为缺勤而影响其全勤奖金、考绩或为其他不利之处分。”
就性别工作平等法看来,公务员申请第14条生理假与第15条产假产前假时,雇主不得拒绝,请问是否代表公务员依法申请"生理假,病假,娩假,产前假"时,机关应准予休假,且得依公务员申请之时间准休不得调整或改变??”
铨叙部的回答是:
“公务人员请假仍应依公务人员请假规则,机关本于权责覈实认定”
小弟的问题是,明明性别工作平等法就规定雇主不得拒绝,为什么铨叙部还是回复覈实认
定??请问如果我对铨叙部的回复认为有疑虑,还可以向哪里询问?谢谢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7-26 12:35:00
为何偷渡 病假 跟产前假 ???另外,不得拒绝,不代表不能调整,性平法第二条也着实说,有不服,也是回归各人事法令救济结果还是回归到请假规则跟公务员保障法...
楼主: nnz938 (阿祥)   2016-07-26 13:57:00
你在请假时一定会指定日期啊,不得拒绝应该是包含日期在内。比方说我请了生理假,老板调整日期到我生理期过了?这样不合理吧?提到病假是因为公务人员请假规则11条,请假休假公假人员应填具假单,...病假可以补办手续还有人事行政局局考字号0910037148也只提到上面三个休假,对于病假,主管到底也没有准否的权力小弟顺便问问。产前假也是依规定要准的,并非偷渡。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7-26 15:05:00
理论上不能拒绝,但可要求提供证明,核实认定是否符合病假、生要件   生理假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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