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何不订一个退休金实领的上限,已退的要主张信赖保护原则在超过上限的部分就用
等价的消费券或消费卡给他们,让他们在国公营事业消费,消费不完可以买东西去转卖
这样的好处我想到的有几个:1.转卖过程产生乘数效应活络经济,有交易就会有转帐、运送
等费用的产生,或者是面交时大家觉得天气热点杯饮料喝,也是在促进经济。
2.让本来退休金可能要被砍2~3成以上还要继续被骂的退休军公教有洗白的机会,因为民众
有机会从退休军公教手上获取较便宜的民生用品而对退休军公教较有好感,而且也有助于
稳定物价。3.已退军公教的实质损失变少,照目前的亏损,没砍个2~3成以上应该是很难救
如果透过消费券转卖物品的方式打个九折卖出,损失较小。4.因国营企业等的消费获利,
增加国库收益。
目前想到的就这样 既得利益者应该还是会有反对声音 但这样的结果 应该是比直接砍下
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