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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铨叙部97.09.09.部法一字第0972974423号令
公(发)布日: 097.09.09
本 文:
有关公务员服务法第 8条所称应于“1 个月内”就职之计算方式,应自
接奉任状之次日,或自接奉之任状内所载向后特定生效日期之次日起算
,末日之计算方式则为扣除程期外,依行政程序法第48条规定办理。同
条后段所称经主管高级长官特许延长期间以“1 个月”为限,其计算方
式亦同。本部79年 8月20日台华法一字第 0443554号函、90年 3月 2日
90法一字第 1996227号书函及历次函释规定与上开意旨不合者,均自即
日起停止适用。(铨叙部 97.09.09.法一字第0九七二九七四四二三号
令)
规范基础
1. 公务员服务法
第八条(就职期间)
公务员接奉任状后,除程期外,应于一个月内就职。但具有正当事由,
经主管高级长官特许者,得延长之,其延长期间,以一个月为限。
所以假设你的派令生效日是8.1
次日起算一个月(30天)
可以报到的最后一天就是8.31
假设你的派令生效日是6.1,6.10拿到派令
可以报到的最后一天就是7.10
以上有错请指正
※ 引述《SMALLZOZO (the last wish )》之铭言:
: 小妹预备单位内升至另一个科室 对方是退休
: 所以单位发的派令生效日是未来日期(对方退休后的一日)7/16
: 但本科室希望我到8/12或8/15过去报到
: 问了人事一直迟迟无法回答我 甚至说要打去铨叙部问= =
: 得报到的时间不就是派令生效日后的30日内吗
: 我是否能在以上的时间报到呢 先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