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因公涉讼被约谈可以请公假吗?

楼主: willy1616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2016-06-25 12:13:31
1.参照铨叙部88.05.21.八八台法二字第1760149号函释略以:
函释连结:http://tinyurl.com/jtja3ap
“公务人员请假规则”第四条第八款所称“法定义务”所指为何疑义?
一、查民国八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修正发布之“公务人员请假规则
”第四条第八款(以下称本条款)规定略以:公务人员......或
基于法定义务出席作证、答辩,经机关长官核准者,给予公假。
二、经查上开修正系将本部历次相关函释予以明定,有关本条款所称
“法定义务”系指下列情事之一:(一)依民事诉讼法或刑事诉
讼法规定,应司法机关传唤出庭作证者。(二)公务人员于民事
或刑事诉讼中列为原告或被告,而应司法机关传唤出庭,且与执
行职务有关者。(三)依法提起行政救济或保障案件,以提起(
出)人、代表人及机关指派出(列)席者。(铨叙部88.05.21.
八八台法二字第一七六0一四九号函)
是以,倘公务人员因公被列为“犯罪嫌疑人”
依前开函释尚非属依民事诉讼法或刑事诉讼法规定出庭作证、原告或被告等情
尚难认定依公务人员请假规则核属法定义务而给予公假
惟服务机关倘另有内部行政规则制定相关公假规定,由各机关依职权酌予认定
至公务人员倘因公暂离服务机关至他处所,尚得依各机关差勤规定办理公出或公差
并予叙明
2.次按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 102.03.13 公保字第1020003048号函释略以:
函释连结:http://tinyurl.com/jdgbk22
有关所询公务人员涉嫌违反贪污治罪条例,遭法务部廉政署讯问,得否依
公务人员因公涉讼辅助办法有关规定,认定为侦查程序,予以涉讼辅助
按公务人员保障法第22条第 1项规定︰“公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涉
讼时,其服务机关应延聘律师为其辩护及提供法律上之协助。”公
务人员因公涉讼辅助办法第5条第1项规定:“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一
项所称涉讼,指依法执行职务,而涉及民事、刑事诉讼案件。”第
2项规定︰“前项所称涉及民事、刑事诉讼案件,指在民事诉讼为
原告、被告或参加人;在刑事诉讼侦查程序或审判程序为犯罪嫌疑
人或被告。”次按刑事诉讼法第228条第1项规定︰“检察官因告诉
、告发、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应即开始侦查。”...
另公务人员如于侦查程序中列为“犯罪嫌疑人”,属上开辅助办法第
5条所定范围;惟如系以“关系人”或“证人”身分通知到场接受
询问者,则非属该条所定范围,尚无该办法之适用余地(本会90年
12月27日公保字第 9007205号书函释参照)。据此,公务人员遭法
务部廉政署以有犯罪嫌疑进行讯问,得依公务人员因公涉讼辅助办
法予以涉讼辅助。惟服务机关办理涉讼辅助时,仍应本于职权审酌
其是否因依法执行职务而涉讼,自不待言。
是以,倘原PO所述系公务人员涉嫌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列为“犯罪嫌疑人”
得依公务人员因公涉讼辅助办法予以涉讼辅助
惟服务机关办理涉讼辅助时,仍应本于职权审酌其是否因依法执行职务而涉讼
※ 引述《hgr123 (小蜜蜂)》之铭言:
: 朋友前阵子因为某些公事,被列为
: 犯罪嫌疑人,然而这阵子一直被司
: 法单位约谈,因为他是新人,假不
: 多,他们单位又说犯罪嫌疑人不能
: 请公假,只有证人可以请公假去约
: 谈,刚刚很沮丧的跟我说(法院都
: 还没判我罪,我们单位已经先判我
: 有罪了),请问犯罪嫌疑人真的不
: 能请公假去约谈吗?
作者: BlackCoal (居士隐埋偏仕)   2016-06-25 12:50:00
可以补助不能给公假,自相矛盾?刑事诉讼法第71条之1,这不算法定义务吗?
楼主: willy1616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2016-06-25 13:15:00
两函释:证人=给公假不给补助 犯罪嫌疑人=无公假给补助公假跟补助本属不同的福利,就现行规定仅得其一办理此外,就证人与犯罪嫌疑人定性,尚非足认已有犯罪事实两函释立法上或有上述考量,尚仅得就相关福利取其一又刑诉法所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亦属不同定性,并予叙明此外,若因公涉讼列为被告,上开函释公假及补助可并行
作者: xiouming (..)   2016-06-25 15:10:00
公务员刑责几乎都是7年以上,不能请假也太惨
作者: OolightoO (极光)   2016-06-25 15:42:00
推 好清楚
作者: AHELF (工作 QQ)   2016-06-25 22:15:00
哇~~ 厘清好多观念...感谢
作者: pognini (即将进化的皮卡丘)   2016-06-26 19:04:00
谢谢分享
作者: ryan0827 (Ryan)   2016-06-27 23:16:00
申请因公涉讼补助需签切结,若被判有罪,需缴回补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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