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可以讨论阿, 1992年到现在24年而已,
最后一批应该都还在职, 退休还没走(挂)的, 几乎都领超过7成5的所得替代率
(这些人更多了)
可以讨论的理由:
(一) 他们是用不公平的制度混进去的,
是不是可以领这么多退休金?
(二) 甚至更进一步讲,
可不可以要求他们退休前, 参加高普考, 地特 (或者是关务,台铁,警察也可以)
过了, 才能领月退俸,... 不然只能拿回自己缴的
理由: 根本是假货, 当年就不可能考上, 用骗进来的,
自始都不应该进来的人,... 应该没有领退休金的问题
ps: 假设连警察都考不过, 是要多废?
(三) 承前, 如果要重考, 重新认定能力资格
本省籍跟原住民不用考了, 因为本省籍当年录取率比现在难,
而原住民是社会公平(全世界都有保障原住民的制度)
现在国家穷了, 要不要认定当年分省录取的人的公务人员资格是不是自始无效?
牵涉到很多很多的钱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