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事求人看到
征才机关 新北市议会
人员区分 一般人员
官职等 委任第5职等或荐任第6职等至第7职等
职称 组员
职系 一般行政
名额 正取1名 ,备取1名
工作地点 23-新北市
有效期间 105/04/08~105/04/15
资格条件
1、大学以上学校毕业。
2、具一般行政职系任用资格委任第五职等合格实授。
3、熟悉电脑文书处理作业。
4、每分钟中文打字30字以上。
5、口齿清晰,熟悉国、台语。
6、熟悉预算业务尤佳。
7、无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8条及公务人员升迁法第12条情事。
工作项目
办理速记录、宣读文件及议事录汇整及制作等相关事项
想请问各位前辈 议会风气如何
这个缺算还可以的缺吗?
什么条件比较有可能上?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