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好
我去年普考上榜,10月底进入目前服务的单位,已取得合格实授及委任状等
今年高考上榜,预计也是10月底需去新单位报到
经电询现在单位的人事和新单位的人事
双方对于年资采计的部分说法不一
想请问板上各位高手究竟哪个才是正确的...
A 新单位的人事说法
到新单位后的实务训练期间
年资会中断
包括退抚、保险、休假都无法累计
也就是明年无法休假,要等到105年才有完整的7天年假
今年的另考将会由原单位打
未提及年终算法
B 现职单位的人事说法
到新单位后的实务训练期间
只有退抚年资会中断
休假与年终等年资都还是可以继续累计
今年年终可拿到完整1.5个月
明年即可休完整的7天假
事关明年到底有没有假可放(想到明年又要继续苦逼的没假就好想哭)
麻烦版友们帮忙解惑了
感激不尽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