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有关"申请缩短实务训练"的问题

楼主: dryer (逃逸专家)   2014-10-16 19:49:11
最近去上实务训练辅导员讲习
看了一下103年度公务人员高等暨普通考试录取人员训练计画
在关于"申请缩短实务训练"部分
可缩短的情形有3种
1.低一职等以上之资格及工作经验
2.与低一职等职责程度相当以上之资格及工作经验
3.担任高于或同于拟任职务列等之职务
低一职等以上之认定标准,如果是高考三级如下:
"是具有委任第五职等以上资格者或占委任职缺训练,具有委任第四职等以上资格者。"
帮我朋友问,他先考上普考,隔年考上高考
在普考机关的铨叙部审定函是写"委任第三职等合格实授资格权理委任第四职等"
想请问他符合低一职等的认定标准吗?可否申请缩短实务训练?
感谢~~
作者: orchide (兰 )   2014-10-16 19:56:00
最低消至少要职等4以上才行,除非高考占4~5缺才能缩
楼主: dryer (逃逸专家)   2014-10-16 19:59:00
感谢 那如果是从委三升到委四 再考上高考 可以缩吗?
作者: orchide (兰 )   2014-10-16 21:11:00
委4有权理5以上,可,没的话,状况很多种,反正照申请就是,最多被保训会打枪也没差.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0-16 22:52:00
高考是荐六,当年要权五才行缩,但听说现在可能权四就可以交代,不过实际状况以诠叙部认定为准
作者: wish1984 (肉松面包原来是荤的阿)   2014-10-17 18:22:00
直接写信去人事行政局问最快而且最准
作者: orchide (兰 )   2014-10-17 19:06:00
写信太浪费时间,报到就直接申请缩,顶多被打枪退回,经验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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