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30班以上的中型偏远学校任职出纳兼干事
原本零用金都是由教师兼事务组长保管领用
这学期开始校长指派我保管零用金和协助主任办理采购业务
我自认预算内的小额支付(厂商或校内代垫)都不会拖延,有钱立刻付款
但常常上午市府核拨的五万余零用金入帐,中午就只是零钱了
然后校长这学期开始用特支费买东西每一笔都要用零用金先支付
事务组修缮也都说很急要我立刻拿钱出来付
最后都变成是我自己掏腰包先拿钱来垫
想请问各位在学校担任出纳的板友
我在零用金支用上是不是有什么地方搞错状况?
常常前一天才把预算内凭证清空,还在请款阶段新的凭证又一下子暴增
明明手边已经没零用金了,还要想办法生钱给校长及事务组用
还请板友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