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辞职不准

楼主: SIGMA35mm (哇哈哈)   2014-09-21 00:07:24
唉呦
我明明就说了最正确的方法 就是找民代监督
何必在那边争执函释呢
争赢了不找民代 还是辞不了职
原PO还是快点去老家的立委或议员服务处吧
※ 引述《maniaque (maniaque)》之铭言:
: ※ 引述《seedpig (这世界太过于无聊)》之铭言:
: : http://weblaw.exam.gov.tw/SorderContent.aspx?SoID=93526
: : 有签,不管准不准,一个月就要放你走
: ???平行世界???
: 复查公务人员基准法草案......
: ^^^^先去了解什么叫做【草案】
: 公务员依法行政,不是总统公布的,就不是法律
: : 所以有书面,人事该给你的没给你,可以去申诉他
: : 但如果没有书面?
: : 不想做的最大,你不在意旷职纪录的话。。。
: 用您的资料打您的脸.
: 二、综上所述,机关首长对所属公务人员之辞职申请,能否不准,现
: 行法规虽未明文规定,基于权利义务对等关系,公务人员如以书
: 面方式提出辞职,其辞职并无危害国家安全之虞,且法律、契约
: 并无其他规定或订定者,机关首长不宜拒绝;惟公务人员应给与
: ^^^^^^^^^^^^^^^^ ^^^^^^^^^^^^^^
: 【请有点观念,为何铨叙部函文当时不用"不得"?】
: 机关长官或自治监督机关相当时间,以考量核定并觅递补人选,
: ^^^^^^^^^^^^^^^^^^^^^^^^^^^^^^^^^^^^^^^^^^^^^^^^^^^^^^
: 以免影响公务。(铨叙部89.02.08. (八九)法五字第一八五四
: ^^^^^^^^^^^^【本篇原PO已经自陈,长官说二月再走,这要求合不合?? ^_^】
: 七七九号书函)
作者: kit279 (潜水卡实在)   2014-09-21 00:09:00
当你个板喔
作者: letumvelvita (小ㄡ)   2014-09-21 00:20:00
他嫉妒我们是公务员他自己考不上 才想要烦大家催眠自己也是公务员一员的假象 多可悲
作者: dsaheti (dsaheti)   2014-09-21 00:25:00
根本讨嘘
作者: kuan1 (偶然)   2014-09-21 01:04:00
你为何要放弃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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