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辞职不准

楼主: seedpig (这世界太过于无聊)   2014-09-20 21:30:33
※ 引述《meim125 (mei)》之铭言:
: 于9月1日口头提出辞职,和主管沟通一星期后,仍无法得到共识,长官希望我可以做到明
: 年二月底。但已有个人考量,必须于10月1日前辞职。长官直到现在仍坚持辞职只能在明
: 年二月底。
: 已提出报告并清楚表达,而长官却也在报告上,继续坚持辞职只能在明年二月底,
: 人事室也因离职时间不一致,将我的报告退回。
: 搜寻过、也尝试过各种方法,但目前为止,快要只剩旷职这条路。
: 因为是普考,所以想提离职,私人企业上班报到日是10月1日,如果要拿到证明,是不是
: 现在就该开始请事假、旷职了?
http://weblaw.exam.gov.tw/SorderContent.aspx?SoID=93526
有签,不管准不准,一个月就要放你走
所以有书面,人事该给你的没给你,可以去申诉他
但如果没有书面?
不想做的最大,你不在意旷职纪录的话。。。
作者: shiva999 (guru)   2014-09-20 21:35:00
XD
作者: railman (大鲁蛇)   2014-09-20 21:44:00
请问旷职记录会有什么影响?
作者: sunbysea (忠言逆耳良药苦口)   2014-09-20 22:14:00
不用旷职吧,翻公务人员基准法草案给主官看,上面很清楚
作者: basara30 (我爱小狮子)   2014-09-20 22:14:00
永不入公门的话 没差
作者: sunbysea (忠言逆耳良药苦口)   2014-09-20 22:15:00
=> 应于一个月内核准,逾期未核准者,视同照准
作者: CX420 (人)   2014-09-20 22:20:00
旷职最多就是送到公务员惩戒委员会
作者: railman (大鲁蛇)   2014-09-20 22:21:00
若后来又考上公职,会怎么样? @@
作者: CX420 (人)   2014-09-20 22:21:00
可是都要离开公部门了 公惩会决议也没差了若是后来考上公职 就续予执行惩戒处分
作者: turgnev   2014-09-20 22:28:00
这篇应该m
作者: Imuran (生而为人 我很抱歉)   2014-09-20 23:06:00
那是[草案] 并没有过 所以目前机关没有一定要放人的规定他只有说[不宜拒绝] 没有说[应予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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