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eim125 (mei)
2014-09-20 19:35:03于9月1日口头提出辞职,和主管沟通一星期后,仍无法得到共识,长官希望我可以做到明
年二月底。但已有个人考量,必须于10月1日前辞职。长官直到现在仍坚持辞职只能在明
年二月底。
已提出报告并清楚表达,而长官却也在报告上,继续坚持辞职只能在明年二月底,
人事室也因离职时间不一致,将我的报告退回。
搜寻过、也尝试过各种方法,但目前为止,快要只剩旷职这条路。
因为是普考,所以想提离职,私人企业上班报到日是10月1日,如果要拿到证明,是不是
现在就该开始请事假、旷职了?
作者: sunline56 (阳光56) 2014-09-20 19:43:00
有在离职前30日书面告知就立于不败之地了 做好业务交
作者: sunline56 (阳光56) 2014-09-20 19:45:00
接 10.1就闪人 不然找立委苹果 不信老板不签ㄓㄨㄣ
辞职最大,交待条例看一下就好,其他就是你最大你不来上班,“长官”拿把你怎样?旷职...有什么好怕10/1,长官都不长官了,他白目就别当他是官
作者: tofu1209 (草莓臭豆腐) 2014-09-20 20:29:00
有点扯欸 都要辞职了 还这样 根本是故意的最快就是找议员了 呵呵
作者:
chungist (爱情里的地狱倒楣鬼)
2014-09-20 22:15:00公务员辞职依法不得拒绝,不用功!
作者:
xoyster (若隐若现)
2014-09-20 22:21:00楼上正解
作者:
WTF1111 (BBS少看为妙)
2014-09-20 23:37:00签到长官的长官阿...或是敲门进去聊聊不然投书市长信箱...至少也是个小地震还可以写说长官不让你开始办理交接...就好玩了
作者:
otis000 (otis)
2014-09-21 00:54:00旷职根本不痛不痒 没啥好担忧的如果哪天你又考上 这个旷职纪录也无法阻止你回来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