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评选委员不公正"

楼主: katechung (kate)   2014-08-13 09:02:32
ss我搞乌龙了,看来受训时采购法没学好,
刚采购科的人通知我可以找第2家来议价,
我才知道,第2家才是评选第一名,
都怪我没看好评选办法,搞了大乌龙,
第1家 ,总分393,序位加总 1+1+2+2+2=8
第2家 ,总分392,序位加总 2+2+1+1+1=7 
我以为是看总分,心想好险是第1家胜出,
只是很愤怒,评选委员评分太偏垣第2家,
结果是看序位加总,得分少者胜出.......是第2家
晴天霹雳! @_@
而且今天也问到这次评委之一,
府上的机要祕书本来就跟该协会很好,
当然会选第2家,这跟本是黑箱作业嘛
顺便提到,
这协会报告完,
第一位委员就很婉委的说,建议书几乎没有造招标需求写,
要求编列1500人的预算,协会只提预计10000人参加,
活动定于9/1~11/25,协会提预计9月中旬至11月底,
陆续每个委员都提出建议书不符合需求的地方,
但机要祕书明显偏坦,在评分时,问大家我可以打同分吗?
我原本以为只会是一个大卡委员投给协会的,
最后却有3位, 连最早第一位委员也投给协会,
这时我才了解.....什么叫做照顾自己人,
记得当时按著计算机帮忙计分的手有点抖,
听得到自己心跳的声音,因为我太愤怒了!!!
第2家完全不符合招标需求,
昨天我还跟科长报告说是第1家胜出,
科长还说"当然,第2家不可能上的啦"
今天变这样,科长跟我都傻了....
直说下次这种厂商在初审意见表时就不该客气,直接刷下来.
科长叫我现在只能在议价前,
要求第2家提出符合我们真正的计画.
若无法达到,就请协会退出.....
想请教各位,真的可以这样做吗?
有没有更好的做法?
采购科通知我可以去找第2家议价,
在此之前可以要求第2家达到符合招标跟所订的契约吗?
作者: jackchangaa   2014-08-13 11:10:00
不能有主观,,依分数,,招标文件处理,,
作者: Leolion (ee)   2014-08-13 11:51:00
业务科不事先初审意见,过了怪委员?
作者: POSDCORB (无)   2014-08-13 14:36:00
不行,第2家有优先议价权,表示你们同意他的企划书内容如果他得标,严格要求他照当初招标公告的契约内容履约了
作者: YUMINA (EXO)   2014-08-13 14:41:00
看了前面的乌龙有给它点点点,你们之后还会开审查会吗?要嘛就审查会时请他补,评选会时没请他补,之后应该也不太会理你了吧
作者: wands (麦香红茶NN￾ ￾N )   2014-08-13 14:44:00
承办人问题很大 采购法不熟 又不尊重委员决议
作者: YUMINA (EXO)   2014-08-13 14:44:00
还是照程序走吧!
作者: wands (麦香红茶NN￾ ￾N )   2014-08-13 14:47:00
签政风室 以重大情事为由 终止议价或决标既然你都认为委员不公正了 就构成重大情事了就采购法48条吧
作者: pusufu (不苏胡˙灬˙)   2014-08-13 15:04:00
看来工作小组初审也是虚应了事
作者: star1277 (!!!)   2014-08-13 19:07:00
承办人连招标文件都没读清楚了 建议承办人还是先重读招标资料吧...
作者: mygod15 (小雨一直下)   2014-08-13 19:26:00
采购法都没读熟......这有什么重大情节,围标、绑标之类的吗?看起来审标过程没有这回事。既然都要签决标,没有物证很难证明谁比较有利。程序和实体要搞清楚,现在你也决标后好好盯厂商,辛苦一点把案子弄圆满,以后处理相关案子有经验,才能避免相同事情发生
作者: pihan (丞相 起风了)   2014-08-13 21:54:00
糟糕 我的推文成真了 囧
作者: wands (麦香红茶NN￾ ￾N )   2014-08-13 22:21:00
敝人有采购进阶证照,如果真如原PO说的 两家差距这么大明眼人一看就觉得有问题 宁可找千百个理由不要决标也不要硬决标 出事后才在那边哭哭不要以为出事后 可以全推给委员会 而承办人可以置身事外这种厂商 下次就直接刷掉 不须进委员会讨论如果是原PO说的 是机要秘书示意的 那要有黑掉的准备
作者: ertip (...)   2014-08-13 22:42:00
委员也是机关自己挑的 选了又觉得不公正 XD
作者: jeff101234 (理性还在吗?)   2014-08-13 22:47:00
协会:整个机关上层都是我的人!
作者: YUMINA (EXO)   2014-08-14 00:07:00
还是直接找政风呢
作者: Imuran (生而为人 我很抱歉)   2014-08-14 00:11:00
情绪用语多了点 你的意见应该在工作小组时陈述如果自己无陈述再事后提异议且造成结果翻盘 小心换人告你你有陈述就算有问题也不是你的问题 除了你要执行比较痛苦阴谋论一点 你现在的想法是否偏袒未得标厂商 尝试图利?
作者: haiang0612 (公职online)   2014-08-14 12:37:00
采什么方法来决定优胜厂商都没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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