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报]主计总处修正“国内出差旅费报支要点”= =

楼主: pili012140 (mike)   2014-07-26 01:09:36
: (2)“杂费”每日得列报数额,并考量物价变动等因素,修正为每日400元之一致报支
: 额
请问改成杂费每日400元后
那如果出半天的差 是报 200? 400? 还是0?
谢谢
※ 引述《smallfy (湖水)》之铭言:
: 此次修正重点:
: 1. 交通费:搭乘出租车费用之报支,业经考量实务,酌予放宽
: 2. 住宿费:
: (1)特任级人员2,200元、简任级人员1,800元、荐任级以下人员1,600元。
: (2)删除“未能检据者,按规定数额之二分之一列支”,回归须有住宿事实,且须检据
: 覈实报支之模式
: (3)出差地点距离机关所在地未达六十公里者,另定为第2项,并酌作文字修正。
: 3. 膳杂费:
: (1)删除“膳费”
: (2)“杂费”每日得列报数额,并考量物价变动等因素,修正为每日400元之一致报支数
: 额
作者: yeomanc (yeomanc)   2014-07-26 08:18:00
找你们机关的主计问比较清楚每个机关的内规是不一样的
作者: qqlian (qqlian)   2014-07-26 10:11:00
通常每个地方都会另设规定
作者: zen (多罗)   2014-07-26 17:03:00
像我们家就说研讨会、研习之类的一律连杂费都不给
作者: jjer (CCC~)   2014-07-26 22:12:00
我们单位还有把台中市公共汽车八公里免费算进去喔所以交通费都消失了
作者: magma (玫瑰改了名字也不改芬芳)   2014-07-27 00:44:00
台中的8公里免费是被审计纠正才改扣除的,网络上找得到公文。
作者: zvictory (nobody)   2014-07-27 10:34:00
借问苗栗同仁,全日的研习会、说明会等,可以请领杂费吗?(我知道额度是看各机关,但现在问题是苗栗县政府是不是另有规定研习、训练、说明会等六类都不可请领杂费?)
作者: stoxin (风块哭)   2014-07-27 18:46:00
以公假参加研讨会研习会本来就没有杂费啊 以前只有膳费回归原po 这点的修正说明真的很诡异的提到主计认定半日一日的杂费问题
作者: unas (不知该相信谁)   2014-07-29 21:42:00
主计说:要覈实报支喔~~但台中市公共汽车八公里免费~没搭为何强扣?主计说:那是不一样的科目,!@#@...~结论~主计说的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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