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进您好
小弟所待的单位有受理民众申请案件
通常民众所附上来的文件
如果是影印的我们单位会要求他们盖上"与正本相符"与申请人的章
但近日遇到一件案子
申请人不愿意在他所附上的影本上盖章背书
它上面的文件有涂改过的痕迹
然后该位申请人要求小弟指出哪一条法律规定要盖章的
小弟查过行政程序法与档案法上都没有写
因为日后他来陈情时需要回复他
所以小第十分需要知道是哪条法令规定
在这里先谢谢板上各位乡民的帮助
作者: stome (脑残游记) 2014-07-15 17:12:00
民众进入图书馆、演艺厅被劝导不要穿脱鞋进出,也要求问那个法令规定的
作者:
Shisah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故事)
2014-07-15 17:27:00伪造文书相关法条?或民法?或契约相关法律?
作者:
ICDD (挖洗底迪)
2014-07-15 17:55:00避免他有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的情况 请他盖与正本相符是保护他这样他应该会听吧
作者: plsletme38 2014-07-15 18:21:00
这种民众很多,很多居双北市民法3 ? 诉愿法56? 请愿法5? 再与他人确认比较好
作者:
inno25 (幸运是机会与努力的结合)
2014-07-15 19:42:00已经有修改痕迹,还不盖章证明,我也不敢收之后怕被反咬一口Q_Q
作者: hatepm (挑战者) 2014-07-20 09:39:00
最近我也寄过这样的文件 我觉得没必要 无聊照收就好了 有错误民众自己负责不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