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ungist (拥书权拜小诸侯)》之铭言:
: 写公文就是"浅简明确"
: 公文的目的是说明与沟通
: 只要内文表达
: 不会辞不达意
: 用字书写无误
: 法规引用合理
: 不会引起误解
: 公文就算合格
: 可是
: 有些主管当久了没事做
: 渐渐变成作文老师
: 在一些无谓的字句上
: 吹毛求疵
: 字字斟酌
: 改来改去
: 有时候改到还会自打嘴巴!
: 而公文真正要处理的事
: 却要求松散得过且过保守因袭!
: 你如果看过美国政府或中国政府的公文
: 就知道人家公文往来有多直白
: 这些"长官"通常都很无能!
...
只要法院判决书还在咬文嚼字...
就别期待机关长官不咬文嚼字...
再说 公文用语表 也没废止...XD
如果您遇过 机关公文
说明中 ....."特订"********要点
造成 该要点 未完成程序...不具效力...的结果
改公文 要就是要有这种功力的改才有意义...
改公文 无所谓
只要改的人愿意负责...
不爽的只是... 改了不负责的人...
话说 曾经某首长公文批 OK 不就是很有名的公文用字争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