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交警是否可兼任球评?

楼主: LWK (LWK)   2014-06-19 02:23:37
之前看到一则新闻:我的足球梦/交警石明谨“足”梦 2年烧掉600万
连结:http://news.ltn.com.tw/news/sports/paper/787972
交通警察兼任球评工作,不知有无酬劳。
听说有获得主管许可,只要不在值勤时间就可以。
查到另一新闻:http://ppt.cc/weLk
好像是以车马费名义每次领取3000到4000。
警局表示无违法。
我看了公务人员服务法:
第 14-2 条 公务员兼任非以营利为目的之事业或团体之职务,受有报酬者,应经服务
机关许可。机关首长应经上级主管机关许可。
前项许可办法,由考试院定之。
似乎只能兼任非营利目的事业的职务,但电视台应该不算非营利事业吧?
有熟悉的大大能帮忙解答吗?谢谢!
作者: feml (一切都是假 嘴砲才为真)   2014-06-19 02:33:00
你可以去问本人.......
作者: Ouiful (一事无成)   2014-06-19 06:36:00
就左杯啊
作者: likeilike (高壮运动)   2014-06-19 09:23:00
两者都很会吹(误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6-19 12:23:00
警大法研所,表示应该是警官了,以他的行为,基本上应该也知道要先报准而且担任球评也不至于对警局形象有负面影响,而且大家不要误会了,今天电视台是播送节目实际制作节目应另有特定厂商...而且以其行为比较接近担任"专家评审"脚色而不是出卖劳务换取报酬的工作.....
作者: pihan (丞相 起风了)   2014-06-21 00:30:00
照以前案例看起来 如果他是被找去的 不是自己经营就safe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