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离职交接问题

楼主: bota (llll)   2014-06-07 10:18:07
: ※ 编辑: pinkflower94 (1.163.113.35), 06/05/2014 00:22:29
: 推 POSDCORB:惩戒最严重的不就是撤职吗?你都要离职了… 06/05 01:04
: → POSDCORB:民事赔偿看要不要问主管机关人事行政总处,第一次听到 06/05 01:05
^^^^^^^^ ^^^^^^^^^^^
: → POSDCORB:还有那不叫你剩下的东西,那是机关的业务! 06/05 01:06
: → POSDCORB:你主管不怕丢脸的话就去送惩戒,只会让人觉得他能力不足 06/05 01:09
: → POSDCORB:不过一个下属离职就哭哭没交接,找不到人就主管自己扛啊 06/05 01:11
: → yhyanzi:你后面来的人光忙案子就忙不完了,哪有可能去告你 囧 06/05 01:22
: → yhyanzi:真的是吃人够够 06/05 01:22
: 推 heykissass:疴 你应该是被唬了 区区小额采购根本不用交接.... 06/05 05:49
乡亲不要误导,
我之前在板上po <公务员交代条例> 这个法条,
好像很多人还不知道
在 po一次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30025
看第18条就好
财物移交不清者,除依前条规定处理外,并得移送该管法院,就其财产强
制执行。
原po的人事单位讲的就是这个
民事责任涵摄范围很广, 辞职了,离开这个体系了, 至少民事责任还是跑不掉
so... 礼拜一还是回去好好交接吧... 不然跑法院不好玩
=====> 大部分机关不会这么机掰, 但因为你跟机关杠上了
=====> 难保不会为了一些小事, 故意恶整你
(1) 椅子没交接到(大部分单位,公务椅好像都有贴标签) => 回来赔
(2) 小额采购没交接, 让机关行政任务耽搁 => 赔 =>
这个自由心证, 跟椅子不一样, 要赔多少不知道喔(反正机关受有损
害)
机关曰: see you in the court (机关主管可以顺便报一下公差, 你要自费交通
费跑法院 ===> 你的成本一定比他高, 搞到机关很不爽, 就真的跟你玩)
: → heykissass:不过我之前零星案子也是六日来尽量善后 虽说我平常周末 06/05 05:52
: → heykissass:都会来加班...反正你尽量做长官都看在眼里 除非你关西 06/05 05:52
: → heykissass:跟他们打不好 现在看起来....我觉得他们在刁难你 06/05 05:53
: 推 wujason:你大概后悔当公务员了吧? 06/05 08:44
: 推 chauling:当初好几千万的采购 前承办人也只交接几小时 不用想太多 06/05 09:11
: → chauling:而且妳是离职又不是商调 凭什么挡 离职时间都给妳了 06/05 09:15
: → maniaque:拒绝呀,你直接签出来,要接手的肯认,不然不接新案.... 06/05 23:55
: → kit279:朝圣 06/06 23:58
: 嘘 fusong:真该以你为榜样 06/07 00:10
: 嘘 shernway:好棒棒 06/07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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