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请问有关财产报废程序问题

楼主: kokiku (kk)   2014-06-06 10:27:06
各位前辈好
小弟目前在学校担任财管人员,
第一次办理财产报废要变卖。
前任是告诉我流程是 把整个项目明细上学校网页公告(并非用标售)
请厂商来估价
若有多间厂商估价,则挑出价较高的卖给他,请他清走这样。
但我后来有查到一个法令 各机关奉准报废财产之变卖及估价作业程序
里面条文中
第 3 点
变卖方式以公开标售为原则。但奉准报废财产每件賸余价值未达新台币(以下同)一万元
者,得由执行机关以议(比)价方式让售。
第 4 点
变卖及估价程序如下:
(一)决定变卖方式。
(二)估价:由执行机关依下列方式办理:
1、自行估定。
2、委托估价。
(三)公告招标:于开标十日前公告标售。未标脱案件重新办理公开标售时,得于开标七
日前公告。但有预先广告传播必要或賸余价值较高者得视实际需要延长等标期。标售公告
应于执行机关网站登录招标资讯外,并得于相关机关网站登录招标资讯。
(四)开标:由执行机关首长或其授权人主持开标。
(五)得标人缴价。
(六)交付。
所以看来前任教给我的流程,要做些微修正
应该是要说 依第四点估价程序上网公告请厂商估价==>其中估价格有超过1万元
的品项挑出来==>其余没有超过1万元的项目依厂商报价议(比)价,卖给厂商
另外估价一万元以上的挑出来公开标售这样??
因为第一次做,前任人员讲的和我查的法规有一点出入(已经详述于上)
请各位前辈指点
感谢^^
作者: catd57551 (AAAA)   2014-06-06 12:09:00
一万以上/件,才要另外公告,一万以下就找厂商估价(找2X-3家)卖一卖即可
楼主: kokiku (kk)   2014-06-06 12:43:00
谢谢!
作者: skywinner   2014-06-06 23:01:00
除非报废汽车啦 否则会报废通常残值都不会超过一万的未满一万 看看有没有残值 无残值可请清洁队来收走 但要留下纪录 最好是文字档加照片 以免审计单位囉哩八唆的
作者: slina (走来走去)   2014-06-08 21:48:00
推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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