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好
先前发了一篇文询问离职相关事宜,先谢谢大家详尽的回答
最近已确定要上签,只是离职日期看大家都是于一个月前提出
但我想趁这两个礼拜将业务交接,6/3端午连假过后就离开
请问关于公务人员离职有明文规定须于一个月前提出吗?
还是只要能将业务交接清楚、流程跑完即可呢?
再次麻烦大家,谢谢 m(_ _)m
作者:
abo7062 (重度咖啡瘾)
2014-05-20 12:59:00应该只有解释一个月准驳 没规定一个月前提出
没有 合格实授后连续服务半年如果去年12/31前实授 今年没中断 要到6/30在职 7/1走人才有另考
但我已经服务两年多了 这样也没有吗..?还是说要"满"六个月才有?
看你之前的文 想问一下你有试过调他单位吗?? 不要跟办公室不愉快过不去 这是铁饭碗 一定要想清楚...你走了对公务体系并不会有什么改变 他还是那么萎靡
"年度"考绩 每年独立 既然都六月了事病假请一下就6/30私人企业有算星期算年终的 拿过四个星期就比另考多很多的
因为在职一日就算整个月 所以我也认为我有另考还请板上先进指教
不能6/1阿 退休生效日等于离职日 这样只做到5月底而已至于本机关退休人员生效日很多都压6/2 都有办另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