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公所的法制加给

楼主: puddingcatCC (布丁)   2014-05-18 13:25:35
个人在公所任法制课员,本来是领表一
但以前认识的同事上周聚餐时告诉我去年8月表五有修正像下面这样:
http://ppt.cc/pCkf
与我的资格相符(法律系毕、法制职系及法制与诉愿业务)
而原本一直兼任调解秘书的人不久之前换成另一个人
换上来的人虽然是正职,但不是相关系所毕业或以法制职系任用
所以没有跟前面一个一样领法制加给
问过人事是说当初考量业务量,所以报市府核定时是给调解秘书
但是现在如果调解秘书无法领取,是不是可以请求人事重新核定呢@@
或是说这种核定仅限一次,之后无法再做调整呢?
在这边先谢谢各位的回答<(_ _)>
作者: wands (麦香红茶NN￾ ￾N )   2014-05-18 14:57:00
事情你做 钱别人领!你得先确定在公所编制表是法制缺??公所应该只有调解会秘书才是法制缺吧!
作者: skywinner   2014-05-18 15:14:00
我记得公所调解秘书是法制缺呀 专业加给多5千说
作者: second137   2014-05-18 16:04:00
非法制单位仅能一人支领法制加给,应可重新核定!
作者: jcll (救照片中..><)   2014-05-18 16:35:00
服刑期满赶快调中央吧 法制的中央各单位都很缺 虽忙但好升官
作者: wands (麦香红茶NN￾ ￾N )   2014-05-18 19:10:00
涉及组织编修,待遇调整。这不是人事能决定的 请向首长反映自己跟首长说: 这法制加给没人领,很浪费 就让我领吧首长同意了。就可上签并会办人事,请人事重新报核市府
楼主: puddingcatCC (布丁)   2014-05-18 20:01:00
感谢楼上前辈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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