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ifulita (和泉政宗)
2022-01-16 00:00:44我国宪法历经七次增修但宪政体制仍存在许多的问题,
所以近来修宪再度成为热门议题,
目前在立法院的修宪委员会里总共有75件委员提案要审查,
包括参政年龄、落实三权分立、政府体制改革、国会职权、人权保障和基本国策及宪法修
正程序等,
因此我有三个问题想请教大家的意见。
一、在宪法所有需要修改的地方里大家认为最迫切需要修正的是什么?
二、“十八岁公民权”为目前立法院各党团的最大共识,各党委员都有相关修正提案,那
么这次宪改是否应该优先处理“十八岁公民权”的修正?
三、针对宪法里还有什么其他需要修正的地方吗?
我先说说我自己的意见,
首先在宪法所有需要修改的地方里我个人认为最迫切需要修正的是十八岁公民权,
正确来说最迫切需要修正的是将投票权下修至十八岁、将参选权下修至二十岁,
而不是只有将投票权下修至十八岁而已,
这是因为十八岁公民权是世界潮流,
当世界各国纷纷将公民权下修至十八岁时台湾的公民权还维持在二十岁这未免太跟不上世
界潮流,
再说目前年满十八岁就必须负完全的刑事责任、服兵役甚至可参与公务员及司法官考试,
民法也已经将成年的定义下修为十八岁等2023年1月1日就会正式施行了,
当十八岁就已经是成年人时却还没有拥有完整的公民权这未免太不合理,
另外十八~十九岁的青年他们承担著国家的未来却无从透过选票甚至是亲身参选来参与政
治这未免也太不合理了,
难道让年轻人参与政治对台湾未来来说不是一件无比重要的事吗?
其次关于这次宪改是否应该优先处理“十八岁公民权”的修正我个人认为应该,
理由诚如前面所述,
尽管朝野政党对这项议题都有共识,
KMT立委林为洲自己也说了KMT相当支持修改选举权的年龄,
KMT立委们也分别针对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提案,
但落实下修“十八岁公民权”这件事却始终没有实现不管怎么讲都不太好,
再怎么说公民的权利及义务还是应该要对等才比较好,
立院诸公们当年也是十八岁的青年,
今天他们剥削青年就是在剥削当年的他们自己,
当年他们走得多辛苦、多不被看好、多不被重视今天这群青年也一样。
最后关于宪法里还有没有其他需要修正的地方,
我个人认为光是政府的政治体制需要修正的地方就很多了,
增修条文里的东西应该该要修改进宪法本文里然后废除增修条文,
但考量到能成功通过的机率这些都可以先不处理,
可以先将修宪门槛进行下修,
从目前的“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员四分之三之决议”下修为“三分之二之出席,及
出席委员三分之二之决议”,
这是因为美国、日本及德国也都是经2/3国会议员赞成即可,
美国及日本都没有因为经2/3国会议员赞成就有频繁修宪,
美国宪法制定以来只有二十七项修正案,
日本宪法更是制定以来一次都没有修正过,
因此不会有门槛下修了就会造成频繁修宪的事情发生,
再说现行的修宪门槛过高,
若不调整任何修宪计画都只是空谈,
而且先有人民的政治参与才有宪法,
也就是说不是宪法赋予了人民参政权而是人民行使参政权制定了宪法,
我们的国家不应本末倒置订定遥不可及的修宪门槛。
以上就是我个人对这三个问题的意见还请各位能够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