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讨论] 不管罢免过不过都应讨论连根拔起法案

楼主: vikk33 (陈V)   2021-10-23 17:08:53
※ [本文转录自 HatePolitics 看板 #1XSz39dy ]
作者: vikk33 (vikk33) 看板: HatePolitics
标题: [讨论] 不管罢免过不过都应讨论连根拔起法案
时间: Sat Oct 23 17:07:19 2021
如题
反正再来的政治路线
很清楚了
中国在地协力者与党国威权遗孽集结
为保台湾的安全
台湾人的人权
应该严肃讨论制定连根拔起法案
如下
1.对于中国在地协力者以及党国威权时期鹰犬和解严后依然延续其威权价值或行为思想者适用之
2.第1条之人,以及其扈从协力者,没收财产充公,并剥夺一切公私法上之权利
3.第1条之人,以及其扈从协力者,完成第2条程序之后,驱逐出境并宣告其失去台湾户籍或至户政机关办理死亡登记,不得回复
4.第1条之人,以及其扈从协力者,情节不严重未有损害或被害人大多数宥恕者,免罚之,惟任职于公权力机关或受托委托行使公权力之个人或团体不适用之
5.第1条之人,以及其扈从协力者,其未依本法处置之亲属,得继承其财产,准用民法之规定
6.第1条之人,以及其扈从协力者,该人物有影响国家安全之疑虑者,得不驱逐出境,另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7.第1条之人,以及其扈从协力者,其范围与行为认定,由促转会会同相关机关与专家学者认定之,其认定应涵盖社会各层面
8.法人团体有第1条之行为或以其为宗旨者,解散或由主管机关接管之,其原有之董事监事理事非第1条之人,以及其扈从协力者,其权利应保障
作者: downtoearth (东方耳号:)   2020-10-23 17:08:00
你这篇就符合第一条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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