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黄国昌提房屋税修法

楼主: lifefussing (无病呻吟)   2019-09-17 08:29:31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9-09-16/299283
一、单一自住的税率,从现行的1.2%,降为1%。
二、维持财政部订定自住房屋3户定义,第二户、第三户税率还是维持1.2%。因为这个部
分如果调整,影响范围会太大。
三、针对少数囤屋大户,分阶段累进。第四户到第五户,囤房税率2.4-3.6%;第六户到第
七户:3.6-4.8%;第八户到第九户:4.8-6%;第十户以后6-10%。
四、对于新建房屋,给予建商盖完预售屋后,给予1年时间出售余屋,仅课予1.5%税率;
但如果超过1年,则按照累进税率处理。这个原本是台北市根据自治条例采取的改革方案
,但却遭台北市议会反对,将期间从1年延长为3年。
五、空店税部分,对于住家房屋如果没有出租,也没有供人民团体非营业使用,要课予
5-8%的空店税。
六、如果出租的房屋,租赁契约经公证人公证,避免找人头假租约,可以申请租赁期间减
半征收房屋税。
我的问题在第六点
目前的房屋税条例也有出租就可以适用较低税率的规定
也有类似囤房税的规范
那黄国昌提出的房屋税修法 跟现行的规范有何不同?
我只知道目前房屋税属于地方税 黄国昌是想从中央立法来规范
可是目前的房屋税条例也是适用所有地方政府
那么中央立法跟地方适用 以目前的房屋税来说 有什么差别呢?
谢谢!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猫)   2019-09-18 10:13:00
有同样的问题+1 大概是想避免地方议会乱搞的现象?不过地方议会也是台湾人选出来的,地方议会会乱搞立委也会……而且会不会影响地方政府税基啊?
作者: yoyun10121 (yoyo)   2019-09-20 09:16:00
一体适用就个很糟糕的制度, 房价问题根本只几个大城有出了大城, 你看台东都还找的到一坪不用十万的透天结果要这些人为了大城炒房提高赋税? 整个就台北看天下
作者: TanIsVaca (好好唸书吧!)   2019-09-22 00:18:00
自住降税,拥有第四间以上才加税,不会打到自住者。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猫)   2019-09-23 13:07:00
总觉得大概人头买卖的情况会变更严重吧
作者: TanIsVaca (好好唸书吧!)   2019-09-25 18:44:00
雇用人头要成本,而且房子有被人头盗卖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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