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公投法应该要这样修

楼主: slcgboy (艾羅米)   2018-12-01 16:08:09
我听说美国加州最近也公投 所以美国的公投是不绑大选的
请将选举与公投分开 这次的投票乱象也让很多很多人感觉到这样不对 要有方法处理 所
以务必分开投
同样的 我也赞成公投提案在某个阶段必须让他放置一段时间宣传发酵让民众更了解才投
票 而不是匆匆忙忙的半年内连署到投票就结束了
"公投本来就可以独立投票,不必要绑大选,公投案公告后一个月到六个月内要举办,如果
该期间内有全国性选举才要绑大选(公投法第23条)。"
这个”公告后六个月内”这个要改 参考欧美那边 大型议题可以放两三年足够扩散到
民众身上至少要改成”1到36个月” 而且不强制绑大选 (对应那个1个月内以及迫切主题
) 不然再来一个标题诈骗的公投还得了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8-12-01 16:10:00
时间太短公投没有意义,必须要宣广一段时间再投票才是,而且独立不要与选举绑在一起,我认为才能看出民众对此议题的关注度在哪里。
作者: bugbook (光与闇的消逝之所)   2018-12-01 16:20:00
还有所谓的媒体跟团体风向的问题,像爱家盟那种联合KMT的例子就是现成的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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