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转录]焦点评论:大兴文字狱 黄昏政权的夕照残

楼主: geordie (Geordie)   2017-09-14 19:28:15
※ 引述《A6 (短ID真好)》之铭言:
: 而不是非在台湾地区的中华民国公民
中华民国公民?
第十五条:
“台湾”一词将视情况需要,包括台湾及澎湖列岛,
这些岛上的人民、公司及根据适用于
这些岛屿的法律而设立或组成的其他团体及机构,
1979年1月1日以前美国承认为中华民国的台湾治理当局,
以及任何接替的治理当局(包括政治分支机构、机构等)
: 你的画法叫断章取义
: 这里讲的是1979年前对台湾使用的依照法律国会通过
: 与中华民国政府签订的协议等依然适用
第四条第三项
为了各种目的,包括在美国法院中的诉讼在内,国会同意美国和(美国在1979年1月1日前
承认为中华民国的)台湾当局所缔结的一切条约和国际协定(包括多国公约),至1978年12
月31日仍然有效者,将继续维持效力,直至依法终止为止。
: 不过被你歪曲成美国法律也适用
4-2-2
前项所订美国法律之适用,包括下述情形,但不限于下述情形:
当美国法律中提及外国、外国政府或类似实体、或与之有关之时,这些字样应包括台湾在
内,而且这些法律应对台湾适用;
依据美国法律授权规定,美国与外国、外国政府或类似实体所进行或实施各项方案、交往
或其他关系,美国总统或美国政府机构获准,依据本法第六条规定,遵照美国法律同样与
台湾人民进行或实施上述各项方案、交往或其他关系(包括和台湾的商业机构缔约,为美
国提供服务)。
: 我懒得说了
: 光是把问题弄成人权问题/政治犯 根本不需要TRA美国就能"关切"(interest)了
: 结果在扯说是根据TRA
: 简单的说 根本干TRA屁事
问题是台湾的法律地位很复杂,一切都是靠TRA来执行连免签都是
给台免签 美:没与北京沟通
http://m.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620053
在美国国土安全部长娜波莉塔诺今天中午宣布台湾成为美国第三十七个享有免签证待遇的
伙伴后,国土安全部与国务院官员下午与记者举行电话简报会。
有记者质疑其他三十六个免签证伙伴都是“国家”,但美国并不承认台湾是一个国家,
美国这次做法有何依据?国土安全部官员说,一九七九年通过的台湾关系法,
规定美台双方非正式关系,及美国政府如何与台湾官方互动。
当中明确指出,任何美方援用对外国或其他政府实体的法律,
都适用于台湾,这是国务院做出决定的主要根据。
AIT:免签证计划 (VWP)
https://goo.gl/k1LSzF
VWP 允许来自 38 个参与国 [1] 符合资格的旅客…
注意 [1] 针对本文件中所指之“国家”,请注意:Taiwan Relations Act of 1979、
Pub. L. No. 96-8, Section 4(b)(1)规定,“任何时候在美国法律引用或提及外国、民
族国家、国、政府或相似实体时,诸此词语应包括并且诸此法律应适用于台湾。”22
U.S.C. § 3303(b)(1)。因此,所有于免签证计划法案、Section 217 of 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8 U.S.C. 1187 中所引用之“国家”一词,
乃亦指台湾。
此符合美国“一个中国”政策,于该政策下,
自1979年起,美国与台湾保持非官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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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个免签都是依TRA,这种人权/政治的东西怎么不会是依TRA咧?A6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猫)   2017-09-15 10:53:00
我只想说,你们两个可以用推文吗?一小段一小段来回这么多次……单纯只是久久晃回来看到一整串吓了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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