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转录]焦点评论:大兴文字狱 黄昏政权的夕照残

楼主: geordie (Geordie)   2017-09-14 10:09:32
※ 引述《A6 (短ID真好)》之铭言:
: ※ 引述《geordie (Geordie)》之铭言:
: : 跟那些境外犯了诈骗案的疑犯是两件事。
: : 我想这些帮李太太救李明哲的组织很清楚必须要用什么样的条件才有办法
: : 让美国帮忙救李明哲。
: : 当然美国也不是笨蛋,看到李明哲这案子适合,当然就接受啦。
: : 我也一再说过,美国再不出手,中国就能用这招来管束台湾,
: : 这会影响到他在亚洲的政策布局。
: : 实际上就是,美国接受李太太拿着TRA第二条向美国求救,开了听证会,
: : CECC也将李明哲列入救援对象。然后在上个月时访台布阵
: : 请你搞清楚
: : ps.李明哲案跟肯尼亚案是两件事的事连我家只看电视的父母都知道这是不同的。科科
: 你先不用急着科科 你父母不动脑想 你不要自己就加倍脑补阿阿
: 为什么两者不同
: 不要自己脑补美国在等机会
https://goo.gl/TAYCMv
TRA第二条第三项
本法律的任何条款不得违反美国对人权的关切,
尤其是对于台湾地区一千八百万名居民人权的关切。
玆此重申维护及促进所有台湾人民的人权是美国的目标
法律的适用和国际协定
第四条:
缺乏外交关系或承认将不影向美国法律对台湾的适用,
美国法律将继续对台
就像1979年1月1日之前,美国法律对台湾适用的情形一样。
你一定会说"关切"(interest)的界线很模糊,但是从李明哲的事来看,
美国的"关切"是相当积极der
而李明哲案是最明显、又最单纯的侵害人权的案件,
不若其他诈骗案违法事实明显。
当然,中国从境外抓违法事实明显的诈骗人犯
而不还人给台湾是有一定程度的侵犯台湾的法律管辖权。
阿共就是清楚这点,所以趁美国在搞清楚是怎么一回事时,
快手快脚地把人犯载回中国。
这时中国犯了一个错误,抓了个NGO李明哲,
我相信由于先前的几个案子已让美国搞清楚状况,
所以那时李明哲传出被抓的消息的同时,美国同步得知的消息也被传开。
: TRA如果照你说的那么神 美国根本不需要等机会
: 为什么要先把李列成政治迫害
: 而不是将李作为一般台湾人进行交涉
: 而且这证明一件事情 光靠TRA做法源 美国根本无法直接插手
: 事实上就是和刘晓波的情况一样 必须弄成是政治犯美国才可能有置喙的余地
: 你说的TRA适用台湾人大概和
: 拿"台湾国"护照去美国免签一样根本是自己穿遭附会的脑补
"台湾国"护照?你若是讲民政府的事就免了呗,那是来乱der
若是只是封面的话,你管别人爱贴三小,芯片刷出来的都是"TAIWAN"
你到底懂不懂啊?
当然,一个大国不可能单纯为了救人而已,还包含有其他目的,
就像阿共抓诈骗人犯的背后目的一样,但是用抓诈骗的名义去合理化
对美国来讲TRA是他能正大光明引用的法源,
当有台人真的用TRA来求援时,就代表有人授与美国去处理这件事。
阿共利用抓诈骗人犯的机会去抓台人
美国也利用阿共抓NGO并扣以政治犯的台人的机会去捅阿共
而且我也讲过"美国果然是在背后操控,由小英政府出面执行"
这句话吧,由于三公报的关系,美国不可能在台面上指挥GRC这么做。
他只有在台面下给GRC指令,由GRC出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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