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铭言:
: 嘘 allen139443: 不然举证责任要在谁身上?为了护航特权连最基本的无 07/31 01:05
: → allen139443: 罪推定都可以无视 07/31 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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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罪推定”是刑事诉讼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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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证责任翻转在医疗纠纷谈很多,主要是因为病人很难取得医院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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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应该处理举证责任应该由谁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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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跟爱滋感染者的特权无关,因为当事人即便不是感染者也应该翻转举证责任。
不要笑死我了
跟你强调过 这种泄漏隐私的问题
是发生在医疗人员 和一般非医疗相关人员之间才成立
还取得医院资料 我还蛮好奇医院能拿到什么资料算泄漏隐私的
如果既载在就医记录里面算泄漏隐私 那健保局就别去扣漏诊的钱阿
基本上医院内取得的任何书面资料都不算泄漏好吗....
你根本搞不懂 怎样算泄漏 怎样算医疗 还举证翻转....
所以我之前才特别强调个资法
就是怕你这种人误用
: ※ 编辑: uka123ily (61.216.2.65), 07/31/2017 10:20:20
: → Tomwalker: 目前台湾就是少数把医纠用刑法规范的,然后还不能“无 07/31 12:40
: → Tomwalker: 罪推定”,还要“举证责任翻转”?你真懂什么是医纠时 07/31 12:41
: → Tomwalker: 的“举证责任翻转”是什么意思?真翻转了,台湾医界就 07/31 12:41
: → Tomwalker: 只有翻船了。 07/31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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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跟民事应该分开看,不要全部混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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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hite9cat: 交班事项其实可以用书面纪录,但是医疗现场..... 07/31 12:51
: → white9cat: 太血汗,造成很多事情无法实践。 07/31 12:51
: → white9cat: 医疗工作现场血汗是问题,可这问题造成患者隐私外泄 07/31 12:51
: → white9cat: 仍无法合理化患者隐私权不受保障的问题。 07/31 12:52
: ※ 编辑: uka123ily (61.216.2.65), 07/31/2017 13:1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