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我看主席台前的余宛如─上篇

楼主: Tomwalker (黃小羊)   2016-11-13 18:12:56
【转录来源】
真暴民的时事笔记 脸书
【文章标题】
我看主席台前的余宛如─上篇
【完整内文】
真暴民的时事笔记·2016年10月8日
下篇请看:https://goo.gl/23Zqep
最近两例一例的话题喧嚣尘上,尤其在民进党团快速将一例一修版本送出委
员会之后,陈一分对张半分等等攻讦挖苦、刷满我的脸书(没办法,谁叫我
年轻的时候是个左派呢)。
各种负评之中,有张照片拍到了主席台前的整排民进党立委,并且一一点名
。其中被点到的,包括台湾公平贸易的先驱推手,不分区第八位的余宛如。
照片连结在此:https://goo.gl/pMbwXf
许多人就不明白了,公平贸易,不是都在谈劳动条件、劳工权益,甚至环境
友善的吗?余宛如应该要支持更低的工时、更好的劳动条件呀!怎么可以一
手推公平贸易,一手挡二例放行一休?
会这样说的人,没有搞清楚目标和方法之间的落差。也无法理解,并不是目
标够高大上,用什么方法都是可行的、正确的。而同样在追求改善劳动条件
,推动公平贸易和拉高劳基法规定这两个方法,正好可以作为对比。一边是
市场路线、一边是法规路线,而我很笃定地说:前者是对的,后者是错的。
先鞭后者。
正视法规的禁令本质
首先,某些劳团、国民党和时代力量(当然还有社民党),口口声声说自己
在代表劳工争取权益。但他们没有认清,或者故意不说清楚:拉高劳基法规
定这件事,本质上只是在拉高法律禁止的劳动条件,没办法确保法律规定的
劳动条件能够落实。
相较一例一休,二例条款的说词和立意当然高大上:说要让所有劳工都能缩
短工作天。但从法律规范的本质来看,它实际上只能起到禁止第六天加班的
作用而已。这个禁止不因为受罚的是雇主,就没有限缩到劳工。就好像不论
是罚嫖不罚娼还是罚娼不罚嫖,禁止性交易的本质是不会改变的。
我知道有些人看到我把第六天加班说得好像一个权利似的,已经老大不爽。
但那是因为他们没有理解,权利的本质是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对想要多赚
点钱的人而言,第六天可以上班,那就是他们的权利。有人想要多放点假,
可以拒绝第六天上班,那也是他们的权利。
每个人的偏好、需求、条件不同,不是给哪边冠个奴性标签,就可以说这些
选择没有正当性,应该用法规来禁止它的。休息日开展出的,正是大家可以
各取所需的弹性。二例把这份弹性给抹煞掉,等于禁止加班,凭什么呢?
而一旦我们看清楚法规的禁令本质,我们就会明白,这是先界定了某种生活
方式才是体面的,然后禁止人们用不体面的方式生活。但是,禁止人们用不
体面的方式生活,并不会自动让人们能活得体面;想要人们活得体面,你得
要帮他能够活得体面。
脱离现实的法规是行政滥权的温床
更何况在现实世界当中,跨国的生产竞争、特定产业的生产流程、排班机制
,都让二例不是想不想做的问题,而是做不做得到的问题。缺乏休息日的弹
性,企业就算宁可出加班费,却连想要合法经营都做不到。
参考这篇,我不是惯老板:https://goo.gl/VGiBmH
同时间,所有人心知肚明的是:台湾既有的劳基法规范,和职场中的现实环
境,本来就有很大的落差。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之间,待遇、工时、工作环
境、执勤状况天差地远,硬要用劳基法来框限所有人,本来就是缘木求鱼。
更糟糕的是,不顾现实状况,一味把法规标准拉高,等于把更多既有的劳动
合作,划进非法地带。于是老板只能选择硬著头皮非法经营,或者摸摸鼻子
退出市场(不必考虑卯足劲遵法经营的状况,做得到的话,拉高前早就做了
)。
而非法经营的状况越多,行政、司法选择性执法的空间就越大。如果你是官
员,企业名单一摊开来,随便找家公司都知道查得出东西来,你会怎么办?
你认为自己很好心,秉公处理要找最恶质的开刀,结果你找谁打听呢?还不
是看报纸、从身边的人问起吗?
更何况多的是有关系的人,打着同业竞争、上下游挟怨报复的算盘,找上门
来爆料。这么一来,不还是越有关系,越占便宜吗?你想“秉公”,其实免
不了偏听徇私,只是自以为的正义而已。
这还是好的状况,多的是整个体系借此摆官威、向业者要好处。这些年来警
方勾结赌毒色,大规模地集体收贿,官僚民代勾结厂商索贿,不知道被踢爆
多少次,如今依旧是公开的秘密。
为什么查不胜查?就是因为非法的范围越大,行政、检警、司法体系,可以
上下其手图谋的利益就越多。不顾现实状况,照着自己的理想来订定法规,
结果只是让有关系的权贵占便宜、让国家机器变得更加跋扈而已。
拉高法律门槛对优势者有利、弱势者不利
你可能会说,至少拉高法规能让某些惯老板摸摸鼻子退出市场,这样一来好
的厂商就能脱颖而出。这个主张我部份同意,但我得要把图像画清楚,画清
楚了,你再想想看你是不是同意这样的状况。
单拿实体商店而言,它的收益很倚赖网络效应和规模经济,越多实体店铺、
越大的采购量、越高的来客数,才能创造更大的获利空间。拉高遵法经营的
条件,第一个吃不消的肯定不是连锁超商卖场,而是欠缺规模经济效果的独
立小商家。到时候会发生的,是小商家退出市场,连锁店趁势补位。而这是
我乐见的,因为社会资源的运用效率因此提升,但这也是你乐见的吗?
要喊垄断之前,拜托先读完薛兆丰的《商业无边界》:
https://goo.gl/BPu0oT:
不要因为出来喊的是大老板,就以为痛的是他们,他们只是媒体声量大而已
。他们会做生意,不代表他们理解市场经济运作的逻辑。他们就算心知肚明
,照样可以得了便宜还卖乖,反正大家都不懂。事实是法规门槛拉得越高,
对已经占优势的人越有利,大老板还请得起律师来确保法遵,其他人请得起
吗?
另一方面,市场是动态的,不是永远只有那块饼在分,会有各种新需求、新
机会不断发生。所以光看退出市场不够,拉高法规门槛,同时会阻止新的投
资发生。而这就是我不同意的地方。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针对白领外劳的高薪门槛。想做跨国生意的人,就算找
到愿意接受低薪的外国伙伴,也会因为付不起高薪而打退堂鼓。而这些投资
,就因为高薪门槛胎死腹中,原本可能带动的外销商业机会,也因此难以实
现。再一次地,谁可以把这盘生意接起来做呢?肯定还是资本雄厚、既有优
势的人。
就更不要提在撤除投资、精简成本时,逐渐被辞退、放无薪假、转兼职、难
以进入合法市场的劳工,肯定都是最弱势、最没经验、最可替代的。这也就
是所谓边缘性失业的问题。凡此种种,都说明了拉高法律门槛,远非政治人
物和某些劳团所声称的,会帮弱势谋福利。恰好相反,不论立意再怎么良善
,它实际上起到的作用,是让优势者更加坐大、弱势者因此倒楣。
小结
从法规的禁令本质开始,我细数了法规路线将如何酝酿行政滥权,让强者更
强、弱者更弱。而这一切适得其反,都是因为禁令只管禁止那些不体面的劳
动条件,却没有处理“谁来为体面的劳动条件买单?”这个问题。而就像我
前面说过的:想要人们活得体面,你得要帮他能够活得体面。光禁止他活得
不体面,是远远不够的。
有些劳团相信这个问题可以透过更多的政策配套和政府支出来解决。劳动检
查、职涯训练、就业辅导,都是这个思维下的产物。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这些公帑投资,都是政府先用征税、举债、通货膨胀,从人民身上搞出钱来
,才有办法实现。
而你只要仔细观察,这些计画最终总是成为形式主义或裙带温床。因为决策
资源分配的人和行政官僚又不靠消费者吃饭,而人是经不起诱惑的。在看不
见的地方拿公帑虚应故事、养养自己人,也是人之常情。
稍微有点成果的,肯定得要朝向企业合作,或者直接面对市场。因为企业得
要在市场上面对消费者,赔的是自己的身家。除非确定你的体面还能确保我
的永续经营,否则没有实益的投资,那肯定是不干的。这就把我们导向公平
贸易的路线:一条帮人活得体面的道路。
【转录连结】
https://goo.gl/2qouyW
【转录心得】
我在关键评论网看到的一篇文(即下面贴的下篇)讲公平贸易,但里面的一些讲
到劳权,觉得和最近一例一休的事互相可以启发。
顺着连结找到原文后,发现原文的上篇正是讲一例一休的,以民进党不分区立委,
国内公平贸易咖啡的先驱余宛如为引子,讲解为什么推动公平贸易、重视劳权的
余宛如,会赞成推一例一休。
这篇主要从法规面来看,讲为什么单从立法,不一定能提高劳权。除了法规能否
落实外,还有法规带来的一些效应,不一定会对提高劳权带来效益。
提高法规门槛,有时反而阻碍新创事业进入劳动市场,或迫使一些企业离开市场,
带来失业。
作者: rant (拎杯老江湖)   2016-11-13 21:18:00
资巴党已经被巴到胡言乱语 神智不清了
作者: chipher (紫星)   2016-11-13 22:06:00
劳团左派已经成疯狗,完全听不下反对者所警告的风险,反正你们才是正义,别人都是资方走狗
作者: sincere77 (台湾会更好)   2016-11-14 00:37:00
废话一堆就是不敢讲砍了全体劳工的七天国定假日
作者: belleyyc (belleyyc)   2016-11-14 00:39:00
政府与市场的角色不同. 搞不清楚这个, 一味推崇市场机制与推崇自由经济市场主义者无异. 另, 此文作者明显认同低薪白领外劳政策(只从投资者、外资角色出发). 读者们可能得小心, 打着“公平交易”为口号, 实际却是为自由经济主义宣传的文章.
作者: Haemoglobin (血紅蛋白)   2016-11-14 14:23:00
是没有牴触啊,但belly应该是对“一切仰赖市场”感到疑虑的人吧,无法完全信任市场的人会认为公平贸易是糖衣很合理啊。
作者: Miule (Miule)   2016-11-14 23:56:00
因为市场不是无法被控制的,新自由主义
作者: belleyyc (belleyyc)   2016-11-15 00:42:00
回Tom板友:自由市场经济, 更精确说, 应该是自由“放任”经济, 也就是, 政府最好都不要设任何规范. 至于公平交易理念并没有问题, 有问题的是, 自由放任经济模式, 不会导向公平交易. 换个方式说, 今天会有“公平交易”理念的产生, 是因为自由放任经济模式所致. 而此文作者举的例子之一是低薪白领外劳. 低薪白领外劳符合公平交易理念吗?光此例就足以令人怀疑这位作者是否了解公平交易, 更不用说, 作者自己在下篇, 还把劳工得到合理待遇放进公平交易一环. (修正上面模糊的说法:公平交易理念之所以被提出正是自由放任经济模式出了问题.)故个人认为此篇作者有假藉公平交易概念,偷渡自由放任经济的宣导, 甚至还可能(刻意?)帮余立委宣传(?). 至于板友个人看法, 及支持公平交易, 个人并没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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