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一例一休, 左派, 与右派.

楼主: Tomwalker (黃小羊)   2016-11-08 14:11:40
※ 引述《hamasakiayu (ayumi)》之铭言:
: ※ 引述《elmotze (On my way)》之铭言:
: : 这是我从首篇原封不动copy下来的东西.
: : ============================================================
: 这也是为什么我会用两个制度的理想状态去比较理想状态
: 现行一例+七天假 88888+0:1928hr
: 一例一休+砍七天假 88888+0:1984hr
: 多了56hr
: 用非理想状态下去相互比较
: 现行一例+七天假 77777+5:1928hr
: 现行一例+七天假 77777+7:2032hr
: 现行一例+七天假 77777+8:2084hr
: 一例一休+砍七天假+休息日上一天班 88888+8:2080hr
: 一例一休+砍七天假+休息日上四天班 88888+8:2400hr
: 这状况已经很明显了,最高差距可以多达472hr,加好加满~~
: 特别把77777+8独立出来
: 因为他是现制之下周上六天班会比一个月只上一天休假日工时还长
: 但平日工作能够7hr解决,会有雇主愿意多付1hr加班费?我是抱着存疑的态度~~
: 可是你除了抱着现制是294天可分配正常工时+加班时数
: 无视一例一休后休息日与国定假日还是一样可以加班外
我们看看所谓好痛的加好加满
一例一休+砍七天假+休息日上四天班(休息日工作必须算成加班。且休息日加班
得发2.33~2.66倍本薪的加班费)
休息日加班四天,没有其他加班,那么每月加班时数为32小时,不超过每月加班上
限46小时─合法,但每月平常日可以加班的时数只剩14小时,对临时要调配工作有
相当风险。
休息日加班四天,发的加班费以月薪制倍来算,一天8小时要发出约1.5倍本薪,四天
应发出的加班费相当于六天的本薪;以日/时薪制算,要发出的一天加班费是2.5倍
本薪,四天发的加班费相当是十天的本薪。
这样似乎比多请一人便宜。但实务上真会有老板这样安排工时吗?
假设某公司的四周工作量需要10人工作88888+8,可以当作四周需要1920工人时,那
四周28天需付出的薪水(只计本薪及加班费)相当于一人工作34(28+6)天的薪水。
同样1920工人时若改为周工时40不加班,需要12人来做。
公司付出的薪水,比较之下,用10人加班,要付出340人天的薪水,用12人不加班,
则只需付336人天的薪水。
公司会怎么选择?选择加好加满?
真遇上了选择加好加满的公司,还是快离职吧。连人力成本都不会算的公司,还能存
活?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师)   2016-11-08 15:05:00
这是一例一休的另外一种结果, 减薪减工时, 没有不好以政府的角度而言, 降低单一劳工工时 并 增加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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